代入定理
代入定理
代入定理指,在任何一个包含
指向原始笔记的链接的逻辑等式中,若以另外一个逻辑式代入式中 的位置,则等式依然成立。因为逻辑式和 A 均只有 0 和 1 两种取值,因此代入定理可以被看为是无需证明的公理。
反演定理
反演定理
对于任何一个逻辑式
,若将其中的所有“ ”换为 “ ”,所有“ ”换为 “ ”,0 换成 1,1 换成 0,原变量换成反变量,反变量换成原变量,得到的结果就是 。这个规律就是反演定理。 反演定理可以用于求取已知逻辑式的反逻辑式。
在使用反演定理的时候,需要遵守以下两个守则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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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仍需遵守“先括号、然后乘、最后加”的运算优先次序;
- 不属于单个变量上的反号应保留不变。
对偶定理
对偶定理
若两逻辑式相等,则它们的对偶式也相等,这就是对偶定理。
所谓对偶式是这样定义的:对于任何一个逻辑式
, 若将其中的“ ”换成“ ”,“ ”换成“ ”, 0 换成 1,1 换成 0,则得到一个新的逻辑式 , 这个 就称为 的对偶式,或者说 和 互为对偶式。 为了证明两个逻辑式相等,也可以通过证明它们的对偶式相等来完成,因为有些情况下证明它们的对偶式相等更加容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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