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物包括质、量、度三方面的规定性

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

[! note] 认识质是认识和实践的起点和基础。只有认识质,才能区别事物

是事物的规模、程度、速度等可以用数量关系表示的规定性

[! note] 量的意义:

  1. 认识事物的量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。
  2. 只有正确了解事物的量,才能正确估计事物在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,因为同质的事物由于数量不同,在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往往不同。

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,即事物的限度、幅度和范围

  • 度的两端叫关节点或临界点
  • 超出度的范围,此物就转化为他物

量变事物数量的增减组成要素排列次序的变动,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性的不显著变化,体现了事物发展渐进过程的连续性。

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,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,体现了事物发展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。

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